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405-00036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5-14 18: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无,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二、事项简述: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保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暂缓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参保单位必须全额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延期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青龙乡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青龙乡人社所0563-421140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