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408-00118 | 组配分类 | 遗属待遇申领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8-26 16: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遗属待遇申领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遗属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遗属待遇申领二、事项简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
一、事项名称:遗属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青龙乡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青龙乡人社所0563-421140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