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405-00038 | 组配分类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5-14 18: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无,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二、事项简述: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
一、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二、事项简述: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三、办理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缴费不满15年一次性退费申请、死亡证明、关系证明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结果送达:本人或直系家属领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青龙乡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青龙乡人社所0563-421140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