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405-00040 | 组配分类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5-14 18:2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无,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二、事项简述:军人或随军家属发生退役、外地就业等法定情形的。 |
一、事项名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军人或随军家属发生退役、外地就业等法定情形的。
三、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
2、社会保险关系转入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即办件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0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青龙乡人民政府综合服务大厅人社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青龙乡人社所 0563-466000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