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311-00001 | 组配分类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1-02 09: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 | 内容概述 | 一.文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2号):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价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 |
一.文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1〕12号) :与非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中价组织和社会团体等任何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其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或其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见时件),档案随寄。离校未就业。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请将其就业报到定直接开往其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档案随寄。
二.对象范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报到证注明接收单位为我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四.办理材料:1、身份证2、报到证
五.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收到材料后进行受理和审核工作。
3.决定并办结事项后当场送达办事结果。
4.申请人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全程网办。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
九.咨询电话:0563-4017360
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符合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受手续办理可依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