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311-00028 | 组配分类 | 其他权力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08 15: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其他权力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名称 | 关于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示 | 内容概述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现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石灰岩深部勘探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8日起至11月21日止。 |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现对《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水泥厂石灰岩深部勘探新增资源量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8日起至11月21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截止前寄(送)至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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