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作是山区发展的生命线,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水土流失治理为主要措施,逐步形成了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的新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要,以山青、水净、村美为目标,坚持突出源头防控,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重点对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加强保护。针对我市山地和林地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水蚀坡林地整治、河道整治、结合生态屏障建设和林长制改革,实施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以及森林抚育等增绿增效行动,全面加强区域内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根据2022年安徽省水土保持公报显示,我市2022年较2019年,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9.2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20.49%,比之2019年下降了0.79%,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
坚持底线思维,依法严控人为水土流失。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大量落地,为有效破解人为水土流失这一难题,我市牢牢抓住三个关键,着力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一是依法开展生产项目水土保持项目审批。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制度,自2019年以来,我市共依法审批(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78个,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查通过,守牢“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危害”底线。二是依法开展生产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依托地理信息遥感技术,通过无人机航拍手段,及时查清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情况,有效督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不定期开展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检查,近年来,共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280余次,检查组向建设单位积极宣传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水土保持隐患,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实施。三是依法惩戒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严肃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82个,依法查处水土保持案件1件,极大地增强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知法、守法意识,有效促进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我市地形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繁重且艰巨。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攻坚克难之志,紧盯水土保持远期治理目标,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大水保”观念,主动作为,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科学举措加以推动。一是全面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2019年以来,我市抢抓政策机遇,加大申报和资金投入力度,先后高质量完成甲路南坞口山核桃坡林地治理工程、南极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等7个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其中万家云山小流域综合治理于2022年被评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2023年度在建项目宁墩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近完工。通过实施一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基本实现项目区绿化、净化、美化、产业化的乡村振兴新格局。二是因地制宜构建防治体系。山核桃和茶叶是我市的特色主导产业,在小流域综合治理过程中,聚焦特色产业水土流失问题,积极探索坡顶封育、坡中蓄排水、树盘围栏、坡底拦沙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着力构建“生态修复带-生态综合治理带-河道生态保护带”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经过综合治理后,水土流失明显减少,乡村经济得到发展,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三是加快推进水土保持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在水土流失治理过程中,我市将水保项目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积极挖掘乡村旅游、当地人文文化,通过建设生态护岸、河道清淤清障、修建步道、绿化美化沿途景观等措施,大大促进了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使生态观光、休闲旅游业逐步发展起来,大力助力乡村振兴。
坚持守正创新,稳步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水利行业牵头,属地监管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新格局,稳步提升了水土保持管理水平。一是建立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度,我市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中,并建立了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水利、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的水土保持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各部门通力协作与配合,积极筹措和配套水利、林业、农业等资金,共同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二是健全水土保持长效管护机制。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工程完建后及时移交给属地,由属地政府成立运行管护组织,落实管护责任与管护经费,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能发挥长期效益,着力形成产权明晰、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运行机制。三是创新开展水土保持“管家” 服务。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对开发区区域评估范围内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管理,并在宁国市经济开发区南山、河沥溪、汪溪、港口片区开展水土保持“管家”服务,定期为生产单位宣传水土保持相关知识,协助了解水保行政管理手续,现场核查问题,提出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要求,指导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执行水保管理制度,着力为企业减负纾困,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效果。四是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近年来,我市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务新媒体、电视等方式开展线上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到生产建设项目一线开展监督检查等为契机,举办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水土保持宣传资料2000余份,参与人数达1200余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公众水土保持意识,营造社会珍惜水土资源良好风气,凝聚绿色发展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