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310-00258 | 组配分类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0-30 08: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深化握手言和调解模式 全力护航山核桃秋季采收 | 内容概述 | 今年以来,南极乡充分发挥“握手言和”调解品牌作用,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努力做到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 |
今年以来,南极乡充分发挥“握手言和”调解品牌作用,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努力做到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确保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是培育干群法治思维。每年在采摘期到来之际,南极乡组织印发各类安全采收山核桃通告,张贴到各自然村和主要集镇、路口。同时通过张帖标语、入户发放宣传材料、大喇叭和护秋宣传车,积极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安全采收的重要性和合法维权的必要性。引导帮助林农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同时,对专职调解员和各村调解主任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增加法律知识储备,提高调解工作技能。
二是制定矛盾纠纷调处预案。根据矛盾纠纷的特点,制定山核桃采收期间矛盾纠纷调处预案。坚持“关口前移”,在采收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自8月份开始,南极司法所联合综治、林业等部门开展山林土地纠纷专项排查,特别是涉及到山核桃采收的山林纠纷,扩大排查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要求各村调解主任对接网格员,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共同参与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矛盾纠纷情况复杂的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制定专门调解方案。
三是建立健全调解机制。针对山核桃采收期间发生的矛盾纠纷,采取分级分类处理。采收期间发生的山核桃放网纠纷、林地界线纠纷、山核桃错捡错收纠纷等这类相对简单、易调解的纠纷做到快排快调、就地化解。采收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山核桃大额买卖纠纷等涉及人员较多、数额较大的不易就地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南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做到大事不出乡。
截止8月份,南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了包括山核桃林地界线纠纷、山核桃放网纠纷、山核桃权属纠纷以及其他因山核桃引起的矛盾纠纷30余起,9月份山核桃采收开始以来,调处了因采收山核桃发生的损害赔偿纠纷、邻里纠纷及其他纠纷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