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2311-0008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17 17:3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金鸣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将宁国开发区道路限速值调至60公里/小时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落实工作。 |
金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宁国开发区道路限速值调至60公里/小时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十分重视,积极组织开展调研、落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按照规范标准科学设置限速。目前,经开区南山园区各条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相关技术参数规定,同时经相关职能部门、专家评审论证后设置。其中宁阳路、千秋路、宁港路等为城市郊区道路和城市道路,道交法规定限速区间须设置在40-80km/h。鉴于道路两边建有住宅、学院、企业、办公楼,人流车辆较大,经实地研判及事故分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点段设置为40km/h。
二、道路改建后将调整限速标识。2022年我市城区七条主要道路相继开始改建维修,道路标线施划、隔离栏及信号灯安装同步跟进。改建后道路通行条件提升,我局将会同住建部门调整部分限速标识。
三、持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保通畅。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不断增强重点路段、时段的管控力度,做好疏堵保畅工作,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同时联合城管执法,对占道停车、占道经营等不文明现象严管严查,改善静态交通环境,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谢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交通管理工作。
负责人:高勤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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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及电话:王孝辉17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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