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311-00037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3-11-24 14:5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市本级2023年三季度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本级2023年三季度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公告 | 内容概述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国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试行)》》(财库(2023)17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三季度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 |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宁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国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办法(试行)》》(财库(2023) 170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三季度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
对照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7月6日公告内容,认定徽商银行宣城宁国支行、徽行南山支行等十二家银行具备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资格。现因徽行南山支行已于2023年8月中旬归属于徽商银行宣城宁国支行管辖,考核指标均已并入徽商银行宣城宁国支行,故取消徽行南山支行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资格,不参与2023年三季度财政性资金分配。
本次政府性资金包括:一年期社保基金,各行于2023年11月29日下午5:30前以密封件方式报送报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至国库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市财政局国库科 4110034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