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311-0008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3-11-30 16:40
发布文号 教法安〔2023〕28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为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治工作,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认定工作。

关于开展2023年“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法治工作,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教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包括获得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已超过二年的中小学)。

二、申报办法及认定

学校对照宣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附件2)自查合格,向教体局提交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所有佐证材料于2023年12月18日前通过“云钉盾”上报至市教体局法安科。经市教体局遴选推荐,由宣城市教体局进行复核验收,对通过验收的学校认定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有效期三年。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抓手,努力提高学校依法办学水平。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市教体局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已获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的学校,如发生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市教体局将予以摘牌。

附件:

1.宣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

2.宣城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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