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9-00068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3-09-04 08:3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2204-341823-04-01-397570】关于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NHV制品智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节能审查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2204-341823-04-01-397570】关于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NHV制品智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内容概述 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对新能源汽车NHV制品智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亚新科字〔2023〕0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2204-341823-04-01-397570】关于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NHV制品智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新能源汽车NHV制品智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亚新科字〔2023〕0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204-341823-04-01-397570
二、该项目位于宁国市中溪镇,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所属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总投资23000万元。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为:本项目位于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空地,不新增土地,总占地面积62074㎡(93亩),新建建筑面积24779㎡,其中:2#生产车间16387㎡.3#生产车间8392㎡;项目主要新增硫化生产线、表面处理生产线及装备生产线等;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发动机电机悬置1800万套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2090.37吨标准煤、等价值4884.53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费电1645.56万kWh,柴油46.66吨。项目单位产品能耗289.55tce/t,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231tce/万元(按2015年可比价)。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市发改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省级平台。
五、宁国市发改委将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执行和办理。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市发改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