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0111222F/202310-00039 组配分类 应对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0-12 16:0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应对情况
信息来源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内容概述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规定,特发布如下禁令:一、禁火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4月30日。

宁国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 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 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规定,特发布如下禁令:
  一、禁火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
  宁国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
  三、在上述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一)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 二)祭祀活动时在祭祀点以外点烛、燃香、烧纸;
  (三)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地坝;
  (四)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
  (五)吸烟、火把照明、野炊、点火取暖;
  (六)爆破、 电网狩猎等活动;
  (七)儿童和智障人员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禁火区;
  (八)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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