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312-00027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5 17:4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人才政策相关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符合宁人社〔2022〕75号文件规定的补贴(奖励)项目、范围及条件;(二)引进人才须是我市企事业单位通过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等方式从宁国市外引进的,户籍不限;(三)首次申领薪酬补贴需为2022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在宁参保的人才。 |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宁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宁人社〔2022〕75号文件规定的补贴(奖励)项目、范围及条件;
(二)引进人才须是我市企事业单位通过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等方式从宁国市外引进的,户籍不限;
(三)首次申领薪酬补贴需为2022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在宁参保的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才分类认定。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在“皖事通”中“宁国智慧人才平台”进行人才分类认定申请。
(二)统一由所在单位申报。涉及个人享受补贴由本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宁国市人社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宁国市“人才强市30条”薪酬补贴等政策实施细则》(宁人社〔2022〕75号)据实申报,并提供申请相应补贴、奖励的有关材料及申请人员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信息。
对仍在职、政策享受期内的人员,继续申报时,提供在本单位工作近3个月的工资表(或银行发放流水)及社保缴费证明。其中社保证明、无房证明可在皖事通直接查询打印。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前上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表格一式二份、个人材料每人一份),逾期不再办理,满足政策享受条件2年内未办理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受理地点
非公企业、社会组织请将材料送至宁国市市民之家一楼人社人才服务综合窗口。
事业单位请将材料送至宁国市人社局706室,教育、卫生领域报送至主管部门。
六、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人才分类认定部门:宁国市委人才办,电话:0563-4116069。
人才补贴兑现部门:宁国市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3-4036686。
附件:1.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补贴审批汇总表、明细表
2.宁国市企事业引进人才各类补贴申请表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