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312-0001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8 16: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装潢)垃圾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3年12月11日开始受理企业报名,2023年12月15日停止受理报名。 |
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行业的管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核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11日开始受理企业报名,2023年12月15日停止受理报名。报名结束后,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对登记报名的运输公司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
二、报名条件
(一)运输企业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2、具有至少15台经检测合格的全密闭环保型专用运输车辆和1台洒水冲洗车,环保车和洒水冲洗车行驶证必须登记为所属公司名称;
3、具有满足停车需要的停车场(砂砾石或水泥硬化地面),停车场需配备冲洗设施(过水平台)和视频监控设施;
4、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经营、质量、保养、保洁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5、企业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在本地登记上牌。
(二)运输车辆
1、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等合法手续;
2、安装、使用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信号接入智慧城管系统;
3、车辆必须安装顶灯,顶灯正面按“XX渣土、白底红字、黑体字体”格式张贴标识,车身张贴的其他标识全部清理;
4、按规定喷印反光标识、放大字样,车身颜色醒目统一(外观不整洁车辆需重新喷漆),篷布完好无损;
5、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通知发布之日起,如有意愿者,可在规定时限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迎宾路城管执法局五楼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报名;
(二)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条件逐个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
(四)目前具有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资质的企业,核准过程中符合条件的,重新颁发运输资质,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运输资质;
(五)本通知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电话401617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