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307-00072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3-07-28 09:36
发布文号 发改节能〔2023〕13号 关键词 关于同意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节能审查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建设主体变更的申请”(司尔特肥字〔2023〕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将相关意见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建设主体变更的申请”(司尔特肥字〔2023〕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将相关意见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70万吨/年氨化造粒缓释复合肥搬迁扩建项目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安徽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
二、该项目位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司尔特化工集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所属行业G2624复混肥料制造,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能源消费种类及消费量按照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发改能评〔2023〕1号)批复内容实施。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请依据原有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能源消费量、用能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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