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312-00048 | 组配分类 | 专项工作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29 09:5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专项工作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典型示范案例(宁国市)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41号)、《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皖应急〔2023〕25号)要求,深入推进2023年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两化”水平明显 |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41号)、《2023年全省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皖应急〔2023〕25号)要求,深入推进2023年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层“两化”水平明显提升。宁国市、田家庵区、霍邱县、湾沚区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两化”建设,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具备典型示范条件,现将经验做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