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407-00011 | 组配分类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03 09: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户籍管理】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名称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二、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三、受理部门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四、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六、申报材料异地换领、补领的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一百二十三条执行。 |
一、项目名称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异地换领、补领的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一百二十三条执行。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1、居民身份证到期换证:收取工本费用20元/证
2、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用40元/证
3、收费依据:《财税[2018]37号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现行有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