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310-00076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3-10-20 17:0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互动回应
信息来源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来电人反映宁国市冬冬批发超市相关问题 内容概述 丁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10月19日在宁国市冬冬批发超市,花费26.5元购买吐司,食用后身体不适,发现吐司虽在保质期以内,但食物变质,吐司上有变质黑斑,找店家处理店家推脱。

来电人反映宁国市冬冬批发超市相关问题

丁先生来电反映:2023年10月19日在宁国市冬冬批发超市,花费26.5元购买吐司,食用后身体不适,发现吐司虽在保质期以内,但食物变质,吐司上有变质黑斑,找店家处理店家推脱。现来电投诉,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宁国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宁国市市场监管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经核查,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协商,被诉方冬冬超市于10月23日一次性赔偿来电人1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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