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401-00047 | 组配分类 | 民办教育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15:02 |
发布文号 | 教行〔2024〕2号 | 关键词 | 通知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为加强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年检,引导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落实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要求,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加强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年检,引导各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落实预收费资金全流程监管要求,推动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二、年检范围及内容
对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办学许可证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年检工作,年检内容包括:
(一)学科类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情况;
(二)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培训材料编审人员资质,“双审核”制度落实,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情况;重点从业人员资质,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警处理、消防卫生安全、学员人身安全、学员保险、监控系统等);
(四)培训合规性保障举措(包括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培训内容与时间公示、教师信息公示;是否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是否按备案教材教学,教学内容是否超前超标,是否违规组织相关学科竞赛活动等);
(五)资金监管与风险防控举措(包括使用全国校外教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资金监管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学费纠纷处理、财务收支情况及资金流动情况、财务风险控制等)。
三、时间安排
(一)办学机构自查。2024年1月31日前,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照年检的具体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填写年检自查情况表(参考表格见附件)。
(二)教体局检查。2024年2月15日前,市教体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检查。
(三)公布年检结果。2024年3月15日前,市教体局通报年检结果,并在有关媒体公告。未能按期提交年检材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认真对待,加强管理,通过年检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无故不参加或放弃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市教体局将责令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附件: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2. 宣城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
3. 宣城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细则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