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87M/202312-00059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08 15: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 主题导航 | 工业、交通 |
信息名称 | 【负责人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毅芳解读】《宁国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宁国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方案》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一)政策出台背景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关于印发<宣城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宣城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方案>的通知》(宣交运【2023】451号】)文件精神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奖补方案》。 |
2.补助标准:(见下表)
车辆类型 |
淘汰奖补金额(元/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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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废期限在2024年11月11日(不含)至2025年11月11日(含)的 |
强制报废期限在2025年11月11日(不含)至2026年11月11日(含)的 |
强制报废期限在2026年11月11日(不含)以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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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货车 |
10000 |
12000 |
14000 |
中型货车(含中型牵引车) |
17000 |
21000 |
25000 |
重型货车(含重型牵引车) |
25000 |
33000 |
40000 |
说明:1.轻型货车为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中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重型货车为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2.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含)以后转籍的老旧营运车辆,不享受财政奖补政策。 3.本次奖补实行总额控制,先报先补。 4.本办法实施之日前(含)营运证两年未年审的车辆,不享受财政奖补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