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5543467L/202312-00039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12-19 09:4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回应关切 |
信息来源 | 仙霞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主动回应】人才补贴之薪酬补贴 | 内容概述 | 政策内容对新引进全职在宁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G类及以上产业人才,给予工资外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 |
政策内容
对新引进全职在宁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G类及以上产业人才,给予工资外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其中,A类、B类按其企业支付其计税薪酬的20%给予薪酬补贴,C类、D类、E类、F类、G类人才按照每人每月4500元、2500元、700元、600元、400元的标准给予薪酬补贴。柔性引进年计税报酬15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年计税报酬每年5%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3年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教育、医疗和其他事业单位等领域新引进的A、B、C、D、E类型人才,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4500元、2500元、700元补贴,补贴期限3年。
申请对象及认定标准
1.申请对象为我市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A、B、C、D、E、F、G类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年龄限制,机关事业单位特指引进人才。
2.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宁国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目前在职。
3.引进人才须为2022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新登记参保,新登记参保单位为我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
4.补贴期限从引进到我市新登记参保之日起,按月计算。
5.在3年期内离职但仍在我市其他企业工作的,且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符合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补贴,由新单位重新提出申请,累计发放期限不变。对离职后不在我市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年内离职的,应当退还所享受的薪酬补贴。
6.2022年1月1日以前引进的人才,符合薪酬补贴条件未兑现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已兑现部分不予补齐。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所在单位向宁国市人才服务综合窗口提出申请。
2.审核。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计税薪(报)酬补贴由税务部门核定)复审。
3.拨付。市人社局将补贴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补贴发放至个人。
所需材料
1.《宁国市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表》、《宁国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明细表》;
2.人才码截图(替代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税证明等);
3.备案的劳动合同或柔性引才协议;
4.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支付证明;
5.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只需提供1、2项材料及机关养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