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401-00069 组配分类 老年人福利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4-01-29 09:1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
信息来源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 社会保障
信息名称 高龄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内容概述 (一)申领对象:年满8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二)发放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不重复享受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领对象:年满80周岁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周岁至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不重复享受高龄津贴。

(三)申领程序。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在年满80周岁起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宁国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及复印件三份、宁国市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三张。委托近亲属及其他人员办理的,同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审批程序。符合高龄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经社区(村委)初审、乡镇(街道)复审、市民政部门审批,自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津贴。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延误申请超过一年的,从提交申请的当月计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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