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62G/202402-00091 | 组配分类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15:2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分配标准】云梯畲族乡2024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 内容概述 | 分配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6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以时间先到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