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62G/202402-00112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09: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办事指南 |
信息来源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特困供养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办理条件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一、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二、办理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应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
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1140 元/月 ∙人;
2.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827 元/月 ∙ 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 787 元/月 ∙人。
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715 元/月 ∙人、 半护理 429 元/月 ∙人、全自理 57.2 元/月 ∙人;
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护理 500.5 元/月 ∙人、 半护理 286 元/月 ∙人、全自理 42.9 元/月 ∙人。
本标准从2023年7月开始执行。
四、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市民之家)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16:30;(各乡镇街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城东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无差别综合窗口;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市民之家 0563—4036507
西津街道 0563—4152181
南山街道 0563—4189525
河沥街道 0563—4308530
汪溪街道 0563—4441540
竹峰街道 0563—4230001
天湖街道 0563—3791001
港口镇 0563—4800001
梅林镇 0563—4601800
中溪镇 0563—4674001
宁墩镇 0563—4630001
仙霞镇 0563—2209060
甲路镇 0563—4960001
胡乐镇 0563—4900001
霞西镇 0563—4251600
云梯畲族乡 0563—4761234
南极乡 0563—4660001
万家乡 0563—4650001
青龙乡 0563—4211400
方塘乡 0563—49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