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62G/202407-00060 | 组配分类 | 创业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7-31 08: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创业补贴申领 |
信息来源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文件依据(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第二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 |
一、文件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第二条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的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宣人社秘〔2019〕281号)第八条“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政策对象: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
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申请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申请。
五、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营业执照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所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宁国市人社局一楼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九、办理结果及告知方式
以人社局政务公开网信息公示栏目公开
十、咨询方式
电话:0563-4017360
十一、监督方式
电话: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