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402-00080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2-18 09: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内容概述 | 线下选购提示1.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 |
线下选购提示
1.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集贸市场等销售场所,选购感官指标正常的食品,不选购未经检验检疫的鲜、冻畜禽产品。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完整、有无鼓包(涨袋、胖听),注意产品是否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关注是否过期。
3.选购散装食品时,应观察盛放食品容器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的食品。
4.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有适宜人群和特殊食用条件,要查看其包装上是否标有“蓝帽子”标识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看清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同时还应注意食用者和包装上标明的适宜人群是否一致,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
家庭用餐提示
1.烹饪前应洗净双手,厨具和餐饮具等要清洁并生熟分开;挑选新鲜、卫生的原材料,认真清洗并做到烧熟煮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2.主食注重粗细搭配,在精米白面等精细谷物的基础上,适当搭配糙米、全麦等全谷物,以增加主食的营养物质、丰富主食的风味。在日常主食中也可交替或搭配食用杂豆、薯类等营养丰富的健康食材。
3.在果蔬的选择上,要尽量保证种类多样和色彩丰富,建议多食用新鲜蔬菜和水果,适量食用腌菜、酱菜等佐餐蔬菜制品、果汁等方便饮品。
4.应避免高油、高盐或高糖食物的摄入,养成饮食清淡的好习惯。建议成人每天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克,烹饪时可使用定量盐勺控制放盐量,尽可能采用少油烹调的方式。同时,在烹调菜肴时应尽量少放糖,少吃含糖量高的食品。
外出用餐提示
1.外出聚餐和预订“年夜饭”时,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建议选择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笑脸”、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较高、食品安全示范店等餐饮单位消费。
2.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
3.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4.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网络订餐提示
1.通过网络平台订餐时,应选择经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号的第三方平台或网站,注意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信誉等级标识、投诉举报电话等关键内容是否齐全,切勿向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符等非法供餐者订餐。
2.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的时间。
3.签收时,注意检查“食安封签”是否完整,包装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4.尽量不选择网购凉菜、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品类。
其他注意事项
1.消费者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消费,谨记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内容。
2.留心食物中毒表现,一旦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并保留可疑食物。
3.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践行“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餐饮浪费,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良好社会氛围。
4.如遇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