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皖法办〔2020〕14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公布如下:
一、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在岗情况
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主要是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宁国市大队、综合股、业务股,分别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在岗执法人员31人。
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案件数量、办理情况
2023年度开展行政检查1700余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6件,行政强制0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2023年度共计办理行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许可107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受理登记表108件,按照审批类别划分,承诺制审批10件,不予许可1件,撤销0件。
三、行政复议(包括作为被申请人)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办理情况
2023年度,因本级行政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为维持原行政处罚。
四、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
2023年度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48件,处理回复率100%。
五、行政执法案件移交进行刑事立案处理的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
2023年度移交进行刑事立案处理的案件1件,刑事立案处理的案件结果为涉案人已被处罚。
六、行政执法机关认为需要统计的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