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403-00035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3-08 15:50 |
发布文号 | 甲政〔2024〕7号 | 关键词 | 本级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公告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甲路镇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进一步加强我镇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提升公路路域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公路路长制工作。 |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 号),进一步加强我镇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提升公路路域环境,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公路公路路长制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甲路镇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8日
一、总体要求
按照“权责明确、完善机制、管养有效、奖惩有力”的原则,在全镇进一步加强路长制制度建设,通过建立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信息化的管理机制,落实镇、村两级管养责任,切实提高全镇公路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全镇公路路域环境,为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和目标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路是指全镇范围内已硬化农村公路,包括国、省、县、乡、村道。
本镇各村要出台路长制实施办法,建立镇、村两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推行公路路长制。路长制管理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和信息化,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实现农村公路“畅安绿美”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或公路用地范围,积极推进公路用地划定确权工作。所有行政村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管护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加强公路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对公路沿线路域范围内的绿化、河流、湖泊等区域进行监督管理,对破坏公路生态环境的行为依法打击。加强公路安全保护,对临水临崖、高边坡、急弯陡坡、易塌方等路段主动防护,确保公路安全。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
(三)常态化运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按“市统筹、镇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常态化运行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辖区内已硬化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镇政府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专管员队伍的人员报酬、培训经费、奖励经费、管理经费、日常巡查及相关保险等费用。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公路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要切实履行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私搭乱建、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等非法行为。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镇、村两级路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管理机制。
镇级路长主要职责:对辖区道路建设、管养、安全、路域环境、路产路权等拥有属地管理职权,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各类工作要求,推进本镇道路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道路巡查监管,督促村级道路专管员持续做好本村道路管养、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
乡村道路专管员主要职责是:落实管辖的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的监督、巡查和考核,维护路域环境,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镇政府负责。
五、管理流程
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实施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巡查:各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 次,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路长办公室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向有关路长反馈。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交办相关部门。
督查:各级路长或路长制办公室针对巡查情况以及交办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
通报:路长办公室每月对路长制工作进展和巡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做到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到位。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巡查督查、综合执法、路长公示牌及宣传牌、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加大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安全防护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路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公路管养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公路路域环境情况,及时跟踪路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各级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到位、不扎实,没有明显成效的,要视情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公路路域环境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公示牌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各级路长名单,标明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公路路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