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408-00125 | 组配分类 | 求职信息登记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8-26 09:0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求职信息登记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求职信息登记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1.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2.提交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3.办理流程(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2).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
1.服务对象;自然人,法人
2.提交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4.服务时间:工作日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5.办理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河沥园区振宁路与东城大道交汇处宁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人社综合窗口,
6.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7.咨询电话:0563-401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