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402-00090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2-27 15: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简明问答类解读】《梅林镇征兵工作奖惩实施办法》 | 内容概述 | 问:请问梅林镇征兵工作奖励的对象是什么? |
问:请问梅林镇征兵工作奖励的对象是什么?
梅林镇武装部部长:梅林镇各村从事征兵工作人员及应征入伍大学生。
问:请问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梅林镇武装部部长: 对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的工作人员,奖励500元;每超额完成一名,奖励800元;对应征地是梅林镇的入伍大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
问:请问梅林镇征兵工作惩处措施有哪些?
梅林镇武装部部长:分两种情况:1、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年度未完成征兵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连续两年未完成的目标管理一票否优,村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向镇党委做书面检查;连续三年未完成的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对村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2、因村走访调查不实,故意隐瞒应征青年身体状况和不良表现,造成责任退兵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