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402-00031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6 16: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出台“十五条”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 内容概述 | 为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近日,宁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守护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
为维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净化学校及其周边环境,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近日,宁国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守护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措施》提出,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推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及监督抽考。
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措施》提出,依托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推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工作会商、信息通报等工作,整体推进、形成监管合力。
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方面,《措施》提出,围绕重点品种和检验项目,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食品即时采取下架召回、责令整改、依法依规;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引导校园及周边经营者销售健康、营养、安全的“绿色食品”。
在推进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方面,《措施》提出,鼓励学校食堂提高管理水平,推行符合学校食堂实际和特点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制定宁国市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创建工作。
在推进社会共治方面,《措施》提出,实施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监督和举报;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增强孩子们的辨识能力。
下一步,宁国市将以“十五条”措施为抓手,形成常态化监管,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把好食品安全关,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