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402-0009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0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徽业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安徽业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内容概述 | 安徽业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3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其他-退还土地 |
处罚事由 | 2023年9月在我市西津街道凤形村春晓路西侧超过批准的范围,占用农用地建设安徽省宁国市文体中心EPCO项目经理部驻地活动板房及其附属设施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业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81MA2TXD0Q5H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 |
处罚结果 | 一、责令将非法占用的692.52 m土地退还到西津街道凤形村; 二、没收文体中心项目部驻地③栋活动板房(餐厅、厨房) 非法占地 177.83 m建设的部分(单层,建筑面积177.83 ㎡)、②栋活动板房(宿舍、文体活动室)非法占地80.58 m建设的部分(双层,建筑面积161.16 m)、①栋活动板房(办公楼)非法占地 57.29 m建设的部分(双层,建筑面积114.58m)、内部道路及绿化非法占地 376.82 m建设的部分; 三、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69252 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2-20 |
处罚机关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地方编码 | 341881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