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3-00070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3-13 15:03
发布文号
无
关键词
回应关切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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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主动回应】什么叫耕地用途管制?
内容概述
所谓耕地用途管制,指的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主动回应】什么叫耕地用途管制?
所谓耕地用途管制,指的是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对耕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主要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提出的: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和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提出的: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
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1〕166号)提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个严禁”、一般耕地“五个不得”。
永久基本农田“一不得”“四个严禁”:即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占用一般耕地“五个不得”:
一是
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
二是
不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计划外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规模。
三是
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
四是
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
五是
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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