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403-00007 组配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4-03-15 08:40
发布文号 发改审批〔2024〕12号 关键词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2403-341881-04-01-479066】关于港口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水质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内容概述 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港口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水质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宁青管[2024]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2403-341881-04-01-479066】关于港口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水质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港口湾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和水质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宁青管[2024]3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法人组织实施。
二、项目代码:2403-341881-04-01-479066
三、项目地点:宁国市港口湾水库。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规范化建设工程、生活污染治理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富营养化与水华防治工程和风险源应急防护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为3821.25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环保专项资金和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下一步要求:
1.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完善相关建设手续,落实项目资金,并按程序报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条件,加强项目管理。
2.已经批复的项目,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规模和内容进行重大变更,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原批复机关报告。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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