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486344515H/202402-00019 | 组配分类 | 政策通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2 08:4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通知 |
信息来源 | 安徽省商务厅 | 主题导航 | 商贸、海关、旅游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4〕42号各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为加快补齐农村商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关于加快2022、2023年度试点县项目建设的通知
皖商办建函〔2024〕42号
各市商务、财政、乡村振兴主管部门:
为加快补齐农村商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通知,2022、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要进一步完善项目库,项目建设时间在2022年至2024年4月,且符合支持方向和相关要求。请各市商务局在3月11日前研究确定项目并向省商务厅(建设处)报备,5月31日前按照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项目验收、项目储备库等要求完成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省商务厅适时组织抽查复核。
请各市、县商务部门牵头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加强对项目立项、申报、公示、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管理、监督。省级将结合各试点县实际,注重实效、统筹使用资金。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建设处徐高峰,电话:0551-63540361
省财政厅企业处张 铭,电话:0551-68150183
省乡村振兴局产业处杜 飞,电话:0551-62603655
附件:试点县项目储备库清单
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