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403-00150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21 15:12 |
发布文号 | 宁卫健监〔2024〕3号 | 关键词 | 规划计划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各托育机构,各医养结合机构:现将《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各托育机构,各医养结合机构:
现将《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两级党委、政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宁国市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安委会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防范重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加快推进全市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努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底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2025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26年底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安委会有关部署,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各类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推动重点任务清单落实落细。加强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强力推动内设科室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二是医疗卫生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委员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等各类法规,明确落实从主要负责同志到一线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全员岗位责任落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是托育机构。落实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第一责任人,与租赁场所的业主方、物业方在租赁协议中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健全完善用火用电用气、巡查检查、安全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医养结合机构。强化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二)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与消防、应急、住建、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范围的安全问题移交有关责任部门,同步移交医疗机构主办单位,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常态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通过交叉互查、随机抽查、联合多部门检查或委托第三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抓好日常安全巡查检查,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落实“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四清单管理,及时跟踪督促形成整改闭环。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全力防范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增加“时时放心不下、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消防安全方面,全面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以及其他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遵循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危化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强化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全流程管理。城镇燃气方面,全面排查食堂、锅炉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落实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等主体责任。有限空间方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对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相关专业培训情况全面排查,严格落实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第三方安全责任。自建(在建)房屋方面,对单位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督促落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施工场地和装饰装修场所动电、动火、动焊管理,做好施工场所与工作区域有效隔离。后勤治安方面,加强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空调、污水站、制氧间和液氧站等场所和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和防护,严禁设施设备带病运行,全面整治老旧线路,严禁私拉乱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应急处置方面,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内部安保,主动排查调处各类医患纠纷,严防伤医事件发生。
(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要加强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做到全覆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抓好在职人员常态化培训、相关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专业培训等,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重点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技能,用好案例教育法,推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重要内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配齐补全消防、配电、锅炉等特种岗位人员,解决人才短缺问题,切实提高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核心培训课程,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南》工作要求,完成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
(五)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保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诊疗科目、医师执业范围相匹配。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前置条件。
(六)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宁国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加强全市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医疗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机制,落实医疗应急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加强应急准备、应急值守、事件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日以及特殊敏感时期的医疗应急保障。
(七)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尘肺病康复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与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四、进度安排
从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在全市卫健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前)。印发宁国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整治标准,明确职责措施,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广泛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5月至2025年12月)。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围绕七项主要任务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标杆单位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制度规定和相关措施并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市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各单位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三)大力促进职业健康建设。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加强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全面提升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媒体发力,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防治技术服务支撑和诊疗康复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氛围。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五)严格督导问效。我委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通报、发督促函、暗访”等方式,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够、排查整治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及时约谈、通报、曝光,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