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3014637M/202403-00063 | 组配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布机构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3-19 20: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回应关切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商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主动回应】 通知!2024年“徽动消费 畅行宁国”新能源汽车下乡暨新能源车展活动来啦 | 内容概述 | 为了更好的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市场复苏和消费潜力释放我市决定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一起来看看吧01活动时间3月25日-4月24日02补贴标准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安排补贴总金额为100万元。 |
为了更好的提振消费信心
刺激消费市场复苏和消费潜力释放
我市决定开展
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一起来看看吧
活动时间
3月25日-4月24日
补贴标准
此次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安排补贴总金额为100万元。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活动参与企业购置7座(含7座)以下新能源乘用车(不含二手车),根据购车发票(本地开票)金额,给予以下补贴:
5万元(含)—10万元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3万元/辆;
10万元(含)—15万元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5万元/辆;
15万元(含)—20万元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6万元/辆;
2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消费者补贴0.8万元/辆。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购车补贴(企业、单位购买车辆不享受此补贴)。
补贴程序
补贴由汽车经销单位在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机动车登记等相关购车行为结束后给予补贴。本次活动补贴采取先购先报先补原则,专场活动补贴金额使用完毕或截止活动结束时间,活动自动终止。原则上以消费者购车发票开票时间和申报时间作为享受补贴的先后排序。消费者完成交易后,汽车经销企业应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补贴申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复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如有符合补贴标准,因汽车经销企业未及时申报,导致消费者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情况,由汽车经销企业负责。
提供材料
1、购车发票(本地开票,发票开具日期需与活动时间相符);
2、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3、消费者身份信息(身份证、银行卡等);
4、消费者购买车辆信息(购车合同、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明等)。
咨询电话:4016062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购车
我市拟于3月21日至3月24日
在市政府广场开展新能源汽车展
欢迎广大消费者现场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