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3-00134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3-25 00:0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5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3年10月未经自然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在南山街道、西津街道超出用地批准红线2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3平方米建设用地2057平方米)用于硬化建设市政道路。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417020032559734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肖**
处罚结果 对擅自占用土地共计2360平方米用于市政道路建设的行为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236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5
处罚机关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地方编码 341881
备注
公示期限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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