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404-00033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07 10: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转移支付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对我市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
根据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对我市2023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3年12月15日,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1409)文件,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5万元。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12月26日,宁国市应急局依据《关于下拨2023年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23〕83号),文件,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下达到港口镇、青龙乡,用于救助受灾群众冬春生活,资金支付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冬春救助资金分配依据:根据各乡镇农业人口数、年度灾害损失和冬春期间受灾人员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乡镇、街道上报)进行分配。
资金使用原则:资金使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救助工作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方针,重点保障因灾倒损房户、受灾的低保户、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冬春救灾资金发放实行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资金发放方式:乡镇、上报《宁国市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资金执行情况:2024年1月12日全部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到救助对象账户。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较好的完成了救助任务。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冬春救助资金应支出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约300人次。
(2)质量指标。冬春救助资金下拨率100%、使用率100%,救助标准按照省和国家规定的救灾资金分配标准执行。
(3)时效指标。冬春救助资金于2024年1月12日打卡发放到位,资金下达到实际发放时间小于30天。
(4)成本指标。冬春救助资金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冬春救助资金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急救助能力得到提升。
(2)社会效益。冬春救助资金显著解决了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等生活困难,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度过冬令春荒时期,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3)生态效益。冬春救助资金的打卡发放,使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改善。
(4)可持续影响。冬春救助资金的实施,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冬春救助资金项目的实施,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生活困难,救助对象满意。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将以本次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救灾工作管理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开救助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