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404-00062 | 组配分类 | 工作交流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2 09:0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宣城市动员会召开,工作交流 |
信息来源 | 宣教中心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宣城市动员会召开 | 内容概述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宣城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4月8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宣城市召开,督察组组长胡春武、副组长项磊分别就做好督察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李中进行了进驻动员,市委副书记、市长何淳宽主持会议。
胡春武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体制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督察取得的成效,强调要坚持严的基调,狠抓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继续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进驻期间(2024年4月8日—4月30日,5月6日—5月1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63—2820081,专门邮政信箱: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0013号邮政信箱,专门微信举报平台:“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督察举报”专栏。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微信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宣城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