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404-00112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4-03 15:1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策文件
信息来源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墩镇2024年度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权益,提升我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关于印发《宁墩镇2024年度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权益,提升我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镇党委及镇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宁墩镇2024度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443


宁墩镇2024年度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旅游市场秩序,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镇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及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及乡村旅游点等门票乱收费,未经许可擅自收取门票、收取过路费等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派出所、文旅办);

(二)全面排查整治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等周边道路沿线停车位及临时停车场乱收费、无收费依据等行为(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文旅办、交通办);

(三)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的农家乐、民宿虚假宣传及欺客宰客、随意涨价等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配合单位:文旅办、各村);

(四)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景区、旅游线路周边摊位农林产品缺斤少两、以次充好、品质不合格、掺杂、掺假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场监管,配合单位:林业站、各村);

(五)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旅行社旅游合同不规范、旅游车辆无资质、带团导游(领队)不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旅游、防诈骗等宣传,旅游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行为(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文旅办、交通办、派出所);

(六)全面排查整治全镇景区、旅游项目点等经营中旅游车辆拒载、乱收费、不文明服务、绕路等违规行为,黄牛拉客、倒卖门票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文旅办、派出所、交通办);

(七)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景区、景点内部特种设备、高空观光、水上旅游等旅游新业态项目无证经营和“三无”经营项目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场监管,配合单位:各村、应急办、住建、水利站、文旅办);

(八)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的旅游厕所旅游标识不清晰、设施设备缺损缺失、环境卫生不整洁,假日期间对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频次不到位等行为(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乡投、文旅办);

(九)全面排查整治全镇范围内景区、民宿(农家乐)及宾馆住宿等单位的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措施不健全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执法队,配合单位:应急办、文旅办、市场监管、消防);

(十)其他违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牵头单位:各村,配合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摸底阶段(42日至410日)

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照整治方案,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

(二)集中联合整治阶段(411日至430日)

针对第一阶段整治工作排查的问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如有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效果差的情况现场督办,对问题突出且整改态度差的单位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巩固提升总结阶段(51日至1231日)

严格落实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落实落细整治举措,狠抓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后期常态化开展相关整治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品质提升成效长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推动我镇文化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动真格、见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确保整改实效。集中联合整治期间,各牵头单位要加强资料收集、整理、报送,首轮宣传及排查整治照片请于4月12日前报送至文旅办。各配合单位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监管机制,确保查有所改,改有所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利用各类渠道,引导文化旅游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在经营过程中注意保障游客权益及安全。要发布安全提示,公布投诉电话,倡导文明旅游,绿色出行。

附件:1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相关镇直部门职责

2旅游市场秩序排查情况表(样表)


附件1: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相关单位职责

1.文旅办牵头对全镇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对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打击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2.综治办负责调解旅游纠纷。

3.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干扰和破坏旅游业发展的治安违法和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阻碍旅游执法的违法行为,负责交通秩序管理、宣传、检查指导、反恐演练等工作。

4.市场监管负责旅游市场中虚假广告及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旅游合同,查处旅游经营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行为,联合有关部门处理旅游消费投诉,负责旅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景区门票等政府定价项目的执行,督促景区门票、停车场、旅游购物商店、农家乐(民宿)等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打击旅游市场价格欺诈等行为。

5.交通办负责旅游客运市场管理,依法打击非法旅游用车行为。

6.应急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对旅游安全生产领域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7.卫健办负责旅游公共服务场所卫生安全。

8.环保部门负责旅游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水排放监管。

9.水利站负责水上旅游项目的监督管理。

10.消防部门负责查处旅游场所、民宿(农家乐)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并做好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

11.党政办负责做好旅游领域舆情收集、上报、回复工作。

12.各村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农家乐(民宿)及户外运动等旅游市场秩序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工作。



附件2:

旅游市场秩序排查情况表(样表)

排查部门:排查时间:

序号

排查地点

问题排查情况

整改意见

整改时限

备注

排查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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