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60X/202405-00018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发布机构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5-06 10:5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导航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名称 2024年4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内容概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备注刘**自然人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7号非法占地2020年-2023年期间,当事人在南山街道千亩村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2024年4月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备注
刘** 自然人
宁自然资规执罚〔2024〕7号 非法占地 2020年-2023年期间,当事人在南山街道千亩村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没收;罚款;退还土地 1.没收在南山街道千亩村河边组32号3户,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建筑面积225㎡的建筑物和占地面积566㎡的其他设施,分别为:1#建筑单层车库45.8㎡;2#建筑单层厕所14.4㎡;3#建筑单层长廊29.6㎡;4#双层建筑厨房及阳光房135.2㎡(其中一层厨房 75.2㎡,二层阳光房60㎡);景观及内部道路566㎡。 2.责令将非法占用的731㎡土地退还到南山街道千亩村; 3.对非法占用的土地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处罚款人民币73100元。 7.310000 2024/4/11 209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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