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99802061L/202407-00070 组配分类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日期 2024-07-31 15:3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市场监管局2024年1-7月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内容概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宁国市惠灵美容养生馆个体工商户92341881MA2W0FFX6Y余惠灵宁国市惠灵美容养生馆经营无

市场监管局2024年1-7月化妆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宁国市惠灵美容养生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0FFX6Y 余惠灵 宁国市惠灵美容养生馆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3〕2-83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没 收 无 中 文 标 签 的 “ LINTERDIT” 、 “ MONPARIS”、“CHANCE CHANEL”、“MY WAY”进口化妆品各两瓶。(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违法所得 50 元;3、处罚款 1500 元;4、以上罚没款合计 1550 元,上缴国库 0.150000 0.005000 2024/2/1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美舍服饰工作室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P29K41 陈 露 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宁市监处罚〔2024〕2-37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的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ANESSA”、“ESTEELAUDER”进口化妆品各一瓶。(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105元;3、处罚款15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1605元。 0.150000 0.010500 2024/3/22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小鹿码头生活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MTW2T 吴小文 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 宁市监处罚20242-32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罚款 处1000元罚款 2024/4/11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老柯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U5YJ84L 柯光荣 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9-20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蓝月亮”野菊花清爽洗手液1瓶;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01500 2024/4/1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佳佳美甲美睫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W6EL71C 刘 佳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2-50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歌荔诗”牌手膜3片
2.处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0.110000 2024/6/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邦妮美容美发用品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UH14D 徐爱娜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2-54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优资堂烫后活炭净味乳霜19盒蓝朵纷彩染发膏29盒(详见《没收物品清单》); 0.100000 2024/6/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和瑞祥美容养生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LK85F6Q 赖宁洪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市监处罚〔2024〕2-56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罚款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瑞倪维儿按摩油52盒(详见《没收物品清单》);2、处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0.110000 2024/6/6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桦沙理发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PAKW829 明亮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宁市监处罚20242-52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罚款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苑庄”牌能量膏2瓶; 0.110000 2024/6/611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福满客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N22CA6C 洪流 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宁市监处罚[2024]5-18号 当事人作为化妆品经营者,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化妆品未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罚款 1、警告;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2024/6/28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德美理发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R7CB7U 汪德美 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4-36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2024/6/3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杨俊免打理烫发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T40U7A 杨俊 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宁市监处罚〔2024〕4-37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罚款 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0.150000 2024/6/3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倾心百货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2QQYJP4F 朱志凌 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 宁市监处罚[2023]9-38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一款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19袋海飞丝去屑洗发露和63袋飘柔滋润去屑洗发露;
2、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0.110000 0.004100 2024/6/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国市恒南超市 个体工商户 92341881MA8NU3CG11 汪寒英 经营超过限期使用日期的化妆品 宁市监处罚[2024]9-39号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结合《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一款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2瓶舒肤佳沐浴露;
2、罚款1100元,上缴国库。
0.110000 0.004000 2024/6/5 2099/12/31 主动履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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