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28514469D/202405-00002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西津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05-10 15:38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政府文件
信息来源 西津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街道直属相关单位:为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根据宁国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宁食安办〔2024〕7号)精神,结合西津街道实际,制定《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按方案要求认真施行。

关于印发《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直属相关单位:

为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根据宁国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宁食安办〔2024〕7号)精神,结合西津街道实际,制定《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按方案要求认真施行。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基础上,全力落实属地责任,让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包保干部做到脚步向下、眼睛向下,贯通“下沉式陪餐”和“融入式包保”

二、陪餐人员

A、B级学校食堂陪餐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四员,C、D级学校食堂陪餐人员为包保责任干部。

三、陪餐工作要求

(一)陪餐频率:陪餐人员应定期参与学校食堂陪餐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陪餐活动

(二)陪餐内容:陪餐人员应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状况、营养配餐、反对餐饮浪费等工作开展检查。

(三)意见收集:陪餐人员应与就餐师生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师生对食堂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评价和意见,收集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见附表),陪餐记录表应在陪餐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街道食安办。

(四)陪餐方式:可采取固定陪餐和交叉陪餐方式进行,交叉陪餐方式由街道食安办统筹安排。陪餐券(见附件由街道食安办统一印制管理。


学校食堂陪餐信息反馈意见表

学校名称

食品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陪餐人员

陪餐时间

陪餐当日食谱

综合评价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个人意见

:此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村(社区)留存一份、报街道食安办一份。




陪餐券固定格式

宁国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包保干部

学校食堂陪餐券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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