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69D/202405-00002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15: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社区,街道直属相关单位:为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根据宁国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宁食安办〔2024〕7号)精神,结合西津街道实际,制定《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按方案要求认真施行。 |
各村、社区,街道直属相关单位:
为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根据宁国市食药安办《关于印发宁国市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宁食安办〔2024〕7号)精神,结合西津街道实际,制定《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社区按方案要求认真施行。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9日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开展学校食堂陪餐
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基础上,全力落实属地责任,让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包保干部做到脚步向下、眼睛向下,贯通“下沉式陪餐”和“融入式包保”。
二、陪餐人员
A、B级学校食堂陪餐人员为食品安全监管四员,C、D级学校食堂陪餐人员为包保责任干部。
三、陪餐工作要求
(一)陪餐频率:陪餐人员应定期参与学校食堂陪餐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陪餐活动。
(二)陪餐内容:陪餐人员应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状况、营养配餐、反对餐饮浪费等工作开展检查。
(三)意见收集:陪餐人员应与就餐师生进行互动交流,了解师生对食堂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评价和意见,收集师生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填写陪餐记录表(见附表),陪餐记录表应在陪餐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街道食安办。
(四)陪餐方式:可采取固定陪餐和交叉陪餐方式进行,交叉陪餐方式由街道食安办统筹安排。陪餐券(见附件)由街道食安办统一印制管理。
学校食堂陪餐信息反馈意见表
学校名称 |
食品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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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员 |
陪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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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当日食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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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 |
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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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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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 |
注:此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村(社区)留存一份、报街道食安办一份。
陪餐券固定格式
宁国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包保干部 学校食堂陪餐券 宁国市西津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