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63J/202404-00032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5 17: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发改委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发改委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责任清单 | 内容概述 | 单位名称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分管领导:臧华军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科室普法联络员:黄丹4016242普法对象1.对内:发改委全体干部职工;2.对外:发改工作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 |
单位名称 |
宁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责任领导、科室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臧华军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等相关业务科室 普法联络员:黄丹4016242 |
普法对象 |
1.对内:发改委全体干部职工; 2.对外:发改工作服务对象及广大群众。 |
重点普法内容 (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年度重点普法目录列举最重要的10部以内法律) |
《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安徽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安徽省价格条例》、《安徽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查办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
1.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 2.3.1国际民防日、民法典宣传月 3.开展机关职工集中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 。 4.全国节能宣传周、信用宣传月、5.12防震减灾、国际民防日活动 |
普法阵地 |
1.主流媒体:《今日宁国》、《宁国新闻网》 2.网络媒体;政务公开网、宁国市发改委微信群; 3.实体平台:委内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联点社区及联系村等。 |
普法队伍 |
志愿队伍:宁国市发改委普法志愿者及相关业务科室 |
普法计划 (结合本单位的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列举10项以内的最重要的工作) |
1.参加年度“机关集中学法月”系列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法律知识网上测试; 2.开展“3.1”国际民防日;“5.12”防震减灾系列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10.16”世界粮食日暨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宣传; 4.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5.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节能宣传活动; 6.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 7.组织“送法进企业活动” |
法律服务项目 (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提供) |
1.针对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等开展粮食流通及粮油商品等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2.针对联点共建社区居民、扶贫对象及农村农民等开展有关收费、价格等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3.针对发改粮食物价系统内部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