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3347876T/202407-00071 | 组配分类 | 救助审定 |
发布机构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7-29 08:3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救助审定 |
信息来源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天湖街道2024年度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情况说明 | 内容概述 | 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由受灾需救助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应急部门审批。 |
按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由受灾需救助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应急部门审批。
截至目前,天湖街道未收到辖区各村报送的评议资料,无相关信息公开,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