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402-00147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2-04 09: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共服务清单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中溪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 内容概述 | 序号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主体期限监督渠道1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1.《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综合执法大队1-15个工作日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2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依据 | 办理主体 | 期限 | 监督渠道 |
1 | 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 | 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 | 组织开展地震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八条 地震预报意见发布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预报的震情可以宣布有关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准备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 | 开展“11·9”全国消防日宣传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 | 灭火救援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 | 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 | 接待来乡(镇)上访群众 |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 | 办理群众来信 |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 | 受理网上信访投诉事项 |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 | 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查询 |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收到的信访事项应当登记、转送、交办而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者应当履行督办职责而未履行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输入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 | 信息公开 | 1.《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 | 开展信访宣传活动 | 1.《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 党政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 | 档案资料查阅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第十九条: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 党政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 | 查阅档案介绍信开具 | 1、《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己开放的档案。 | 党政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 | 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更新核实转报 | 《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移民﹝2008﹞113号)第一条第五款:自然减员人口由移民镇或社管中心摸底调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水库移民管理部门核定,并报市级移民管理部门复核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准。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 | 物业服务投诉受理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未按约定或者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并可以向县、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管理区投诉。县、区、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下设的管理区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 | 发布城市规划区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 | 公布村庄、集镇规划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八条 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第十四条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 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 | 大型宗教活动安全保障服务 |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 大型宗教活动应当按照批准通知书载明的要求依宗教仪轨进行,不得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大型宗教活动举办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必要的管理,保证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 |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 |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五条、《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三十)。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 | 组织开展安徽环保宣传周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第十二条: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 | 公共体育设施保养、维修 | 《安徽省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定期保养、维修。非经营性的大中型公共体育设施的重大保养、维修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 |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第二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全民健身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 | 出具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意见 |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受理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后,对拟同意的,应当征求拟设立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 | 宗教院校教师个人品行证明出具 |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聘任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申请宗教院校教师资格,应当填写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宗教教职人员应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二)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三)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鉴定表,以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个人品行情况材料。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 | 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核 | 1.《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皖政办〔2008〕47号):(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2.国务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知识问答》: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1.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领取助学贷款申请表。2.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公章,连同个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3.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助学贷款合同。4.学生将填写好的助学贷款合同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领取回执单,学生将回执单返回给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5.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将贷款学生的贷款合同及学校的回执单交给信用社,信用社将学生的贷款打到学校的账户上。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 | 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材料核实转报 | 《安徽省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农村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三条:初审公示。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应集中收集本乡镇(街道)原民办教师的原始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复印和立卷入档,并结合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人进行初审。对卷宗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考要及时予以初审通过;对卷宗材料不齐全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与核实。对不符合认定范围和条件的,要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初审、核实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分别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重新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将辖区内原民办教师的卷宗材料、核实汇总表(见附件2 )等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四条:审核公示。县(市、区)教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所报初审结果逐人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对材料不全的,需进行调查核实;对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做好解释工作。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原民办教师原任教学校进行不少于二周的公示。县(市、区)教龄补助认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汇总表,上报设区市原民办教师教龄认定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核定。 第十五条:核定报批。设区市教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对所辖县(市、区)上报的审核汇总表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汇总表报省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批准备案。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 | 协助查处传销行为 | 《禁止传销条例》第十二条 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转报 |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通知》(建村〔2015〕170号)第十条:危房改造户的确定应遵循以下程序: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发放到户,明白卡的内容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发放等环节的有关规定;2.符合条件的农户申请;3.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申请农户进行评议;4.评议结果在村委会公示栏及村民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5.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逐一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6.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报送的危房改造户资料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提出审批意见,并公示;7.经县级审批的危房改造户,由村委会在村公示栏进行公布;8.各乡镇根据审批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组织与各户签定实施改造协议书,明确改造内容、要求、补助资金、完成时限等。 | 集镇建设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0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申请办理 | 《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城镇住房保障的对象,为住房困难和收入、财产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家庭、个人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具体标准及条件,由市、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集镇建设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1 | 城镇家庭住房救助申请转报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公布。 | 集镇建设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2 | 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咨询 | 1.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全文。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3 | 防汛抗旱应急演练 | 《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7.3演习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年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或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专业演习,提高防汛抢险队的应急响应能力。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4 | 集中供水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5 | 饮用水水源保护标志设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四款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确保饮用水安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6 | 水旱灾害防御抽排水应急救援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四十二条 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七条 发生洪涝灾害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应当优先列入有关部门的年度建设计划。国家鼓励、扶持开展洪水保险。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7 | 水利技术成果转移推广 | 1.《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 ﹝2011﹞1号):要着力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8 | 退耕还林活动宣传教育 | 《退耕还林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退耕还林活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9 | 退耕还林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0 | 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 1.国家林业局《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09〕190号) (全文)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1 | 植树造林宣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2 | 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一条 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3 | 林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指导服务 |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的政策宣传、资源保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4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咨询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做好对社会化防治的指导,积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积极的政策支持。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5 | 野生动物造成损害补偿调查核实转报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做好对社会化防治的指导,积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积极的政策支持。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6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7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出国(境)定居、保险关系转出或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应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并进行注销登记。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七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49 |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办理 |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地方人民政府要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尽快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与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促进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融入城镇社会,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0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1.《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2015年第12号):《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 2.《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7号)第六条: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首次进行求职登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1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皖人社〔2010〕87号)第九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应进行就业登记。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2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 《安徽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二、(四)参保缴费 1.参保登记。城镇居民按自愿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未就学的少年儿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的城镇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汇总造册后,由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市(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征缴)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3 | 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4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6〕29号)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的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报享受社保补贴。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5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6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7 |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 | 《省文化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皖文财〔2011〕27号):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图书馆(含少年儿童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含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文化站)、各级美术馆向公众免费开放。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8 | 农家书屋运行维护 |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59 | 配送公共文化资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 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三)协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单位配送公共文化资源,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保证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0 | 农村老放映员身份和工龄核实 | 安徽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为农村老放映员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广字〔2014〕34号)三、认证办法 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程序:(一)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二)乡镇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报县(市、区)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三)县(市、区)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四)审核结果在乡(镇)、村及县电影公司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五)审核后的发放名单报设区的市农村老放映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并报省新闻出版广电、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六)县(市、区)根据批准备案的名单发放工龄补助。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1 | 图书馆文献借阅和咨询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8号《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第三章职能和服务第十一条 文化站通过以下方式履行职能,开展服务:(四)在县级图书馆的指导下,开办图书室,开展群众读书读报活动,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2 | 图书馆办证(补证)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的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等。 2.《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GB/T28220—2011):公共图书馆应分别根据有效持证读者和服务人口的总数,计算已外借文献量(册)占有效持证读者总数和服务人口总数的比例,以反映流通馆藏对有效持证读者的服务使用情况。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3 | 图书馆免费开放服务 | 1.《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全面推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在推进免费开放的过程中,建立与其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提升服务能力。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4 | 文化馆(站)群众文化创作、活动辅导 |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第三条第二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5 | 孤儿救助申请材料转报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 孤儿的认定和接收:(一)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三) 1.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履行以下程序:(1)申请。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3)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2.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申请基本生活费,由福利机构负责汇总孤儿信息、证明材料,向主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3.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持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医学证明,直接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4.父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材料(工伤伤残等级达四级以上,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四)1.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按月发放。2.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和发放情况由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或委托所属的社会(儿童)福利中心负责汇总整理。3.各市、县(区)财政部门对孤儿基本生活费实行专账核算,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支付申请,将孤儿基本生活费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或福利机构集体账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6 | 社会弃婴救助申请材料转报 | 《安徽省儿童福利机构工作规程》中规定儿童福利机构是指由民政部门设立,为儿童提供收留、抚养、安置、保健、康复训练和特殊教育等福利服务的机构。包括独立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第三条:本规程所称弃婴(儿)是指被法定监护人遗弃,自发现之日起,60日内查找不到法定监护人的婴(儿);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父母因特殊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第五条:本规程所称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7 |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材料转报 |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第二条 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8 | 80岁以上高龄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二、加快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六)适时建立并逐步完善全省高龄老人津贴制度,重点对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建立并完善政府为低收入老人购买服务机制。”《宣城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实施办法》(宣政[2012]l7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69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申请受理初审 | 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逐级审核。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0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优字〔2011〕109号)精神规定,政策实施的对象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1 | 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1.《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一、部分烈士子女是指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2 |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民优字〔2010〕20号)第三条:患慢性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伍回乡且生活困难的,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申报程序如下:1、本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身份、是否仍然患病、生活是否困难等进行核实,并出具证明材料报乡镇(街道);3、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后,填写《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并以正式文件报县(市、区)民政部门;4、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申请人有关资料,认为符合条件的,安排或通知申请人到市级民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军队医院证明的慢性疾病进行检查。县级民政部门在收到市级医疗鉴定意见后,将备齐的相关材料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5、市级民政部门将拟批准的人员名单逐级反馈到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6、公示结果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收集报市级民政部门,市级民政部门下达审批文件。第五条:市级民政部门应对县级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批,认为符合条件的,在《安徽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发给定期定量补助及享受其他相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纠正。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3 |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4 | 义务兵家庭和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 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改)第三十三条: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5 | 重点优抚对象困难临时性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安徽省重点优抚对象享受享受普惠加优待规定》(民优字〔2013〕128号):第十一条:“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因各种原因突然遭遇严重生活困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性或一次性生活救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6 |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核定 | 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组通字〔2014〕23号)第三条 各级组织、民政部门负责离任村干部身份认定及个人享受补助标准核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确保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根据认定结果,负责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7 |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优先批准服现役优待政策咨询服务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令第413号)第三十六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2.《烈士褒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十九条: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8 | 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士官和义务兵护理费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三十条: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79 |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19〕83号):一、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的标准见附件。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0 | 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第五十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1 | 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分别规定:对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对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中不符合评残和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条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发放生活补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2 | 建国前入党的部分老党员生活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民优字〔2017〕174号):七、建国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在现行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调整,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提高后的补助标准为:1937年7月6日前入党,达到每人每年804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732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达到每人每年636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的老党员,每人每年6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承担50%。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3 | 1958年前省农业劳动模范困难补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关于对1958年前农业劳动模范给予困难补助的意见》的通知(皖农人[2014]68号)四、审批程序 由补助对象个人或委托村委会(社居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见附件),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并建档(依据省农委印发的《安徽省1958年前农业劳模名录及有关资料选编》)。以后每年复核一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4 | 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审核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2010年7月8日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第二十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2.《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60号令)第二十四条:恢复重建居民住房的补助对象按照下列程序确定(一)受灾人员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名。(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补助的对象。(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的对象在其居住的自然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另行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的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的数额、补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5 | 重大传染病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金申请转报 | 《安徽省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与艾滋病病人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二)生活救助经费补助标准:对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困艾滋病病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导致父母一方亡故的子女,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按照每人每月 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要求:(二)生活救助经费实行“一卡式”发放。生活救助经费由被救助对象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后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同级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救助对象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救助资金。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6 | 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咨询服务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第十四条:对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第二十一条: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第三十四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7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8 | 提供老年人权益保障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九号)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加强老龄工作者队伍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89 | 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部分复退军人短期疗养工作的通知》(皖民优函〔2011〕113号):“一、入院疗养对象。疗养对象为全省范围内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无重大疾病、传染病和生活能自理、心理健康的五至十级残疾军人、年老体弱复员军人。(省里每年均下达计划,为年度例行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0 |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1 | 临时救助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2 |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信息公布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第七条“设区的市及其管辖的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网站,应当公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3 | 重点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公布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公布。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4 | 出具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 |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交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5 |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审核 | 《关于印发<2015年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残联〔2015〕1号)二、(一)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项目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6 | 贫困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受理审核 | 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残联〔2012〕1号)附件二: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请与审批 补助对象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同时出具证明材料,县(市、区)残联对补助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材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残联提供的审核汇总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并注明"精补"。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7 | 贫困精神病患住院医疗救助资格审核 | 1.《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残联〔2012〕241号)“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经指定精神科专科医院确诊后,由居(村)委会和社区精防医师推荐,经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项目申请表》,经街道(乡镇)审核符合条件后上报县残联审核批准后,由县残联发放《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8 | 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光荣院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进入光荣院集中供养,应当由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无法表达意愿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公民代为提出申请,报光荣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99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出具 |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0 | 城镇“三无”人员入住福利中心申请转报 | 《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民福函〔2011〕180号)第六条:城镇“三无”人员的认定和接收:(一)城镇“三无”人员是指具有当地户籍的城镇居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二)城镇“三无”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并签订入住协议后,可以入住本地福利中心。其中未成年人认定和接收参照第五条第四款规定。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1 | “四类”特困群体实施殡葬救助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四、完善促进殡葬事业发展配套政策 (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需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时,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以及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报请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面向辖区所有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标准及政府补偿办法,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殡葬救助保障体系。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2 |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证明出具 | 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06号),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是指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根据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出具的能够确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相关证明。生父母确因其他客观原因无力抚养子女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可以作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使用。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3 | 贫困家庭证明出具 | 1.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4 | 5.12防灾减灾日宣传 | 《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减救电【2016】)27号)第一、第二:一、突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防灾减灾问题,结合“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这一主题,着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要建构筑物和场所等的设防水平,加强城市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增强城市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构建安全宜居城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灾减灾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活动。二、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厂矿企业等为平台,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科技馆、体验馆、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等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向社会公众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5 |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 |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第四条,第一款 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6 |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皖残联〔2017〕7号《纲要》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出台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公共服务、公共交通、社区等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区按规定设立残疾人停车位。加强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使用。推广残疾人家居无障碍通用设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市县镇村创建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7 | 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服务 | 《安徽省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经营服务规范(试行)》(皖民救字〔2015〕148号)第六条 农房保险由基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单位组织农户投保。保险公司不得将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个人或组织确认为被保险人。第七条 组织农户投保时,组织单位应填写投保清单提交保险公司,并将投保清单导入核心业务系统。投保清单应包含以下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联系方式、保险标的坐落地址(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门牌)、房屋结构类型和面积、是否属于三类人群(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保险起期、保险止期、银行账号(农户“一卡通”账户)和被保险人签字等。组织农民投保的基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村民委员会(社区)等单位对上述信息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对当年新增或退出的参保农户信息要作出说明并予以公示。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8 | 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认定材料转报和补助发放 | 《安徽省农村老农民技术员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皖农办〔2014〕128号):第十四条 审核公示。县工龄补助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所报初审结果逐人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及时审核通过;对材料不全的,需进行调查核实;对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做好解释工作。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要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附件1—3)。县(市、区)工龄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审核汇总表(附件1—4),报设区市农村老农民技术员工龄补助专项工作小组审批。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09 | 特色种养业扶贫 | 1.《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把扶贫开发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实行扶贫开发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0 | 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初审转报 | 1.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1 | 县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初审转报 |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第二十二号公告)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并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支持力度。”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2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推荐 | 《安徽省民生工程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6〕1号)“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办法:各市、县农委会同财政部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对项目县、项目县对培训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监管。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3 | 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补助初审转报 | 1.《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2.《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4 | 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荐 | 1.《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认定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办函〔2016〕3号)“七、有关事项:(一)各市须于2016年3月28日前完成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调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认定、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审核和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工作。”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5 | 县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推荐 | 1.《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开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活动的意见》(农企发[2013]1号)三、申报程序(二)示范点申报程序1.休闲农业经营点对照创建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休闲农业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和相关证照等材料。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6 | 提供良种选育和生产服务 | 《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单位、个人选育和开发新品种,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选育新品种应当注重多样性、优质性和安全性。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7 | 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8 | 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指导恢复农业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六十三条 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优先恢复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的生产,并对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为全面恢复农业、工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19 | 调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加大对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力度。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0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报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全文。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1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鉴证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1月通过农业部令第47号)第二十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2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初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3 | 对农民建房抗震设防提供指导和服务 | 《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抗震设防基本资料规划村镇房屋建设,并对农民建房的抗震设防进行指导和提供服务。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4 | 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 | 《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乡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承担以下任务:(二)承担计划生育药具的仓储调拨、发放统计和宣传工作;(三)为育龄夫妻发放计划生育药具、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的使用和随访服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5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含手术并发症)资格审核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特别扶助金。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6 |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核实转报 | 《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全文。《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皖卫办(2014)3号):1.本人申报。申报对象本人或其亲属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申报表》,经村(居)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报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2.失能评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民政部门进行研究。3.审批确认。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审批确认,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7 | 计划生育困难再生育补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 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8 | 生育登记服务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应当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并于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妊娠登记和生育登记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生殖保健服务证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免费发放。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29 | 孕妇经常性访视、咨询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一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0 | 退出村医身份、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核实转报 | 《关于认真做好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卫基层〔2015〕17号):一、补助对象现为安徽省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不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年满60周岁退出的村医,从退出的次月起发放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不享受此项补助。四、认定办法:坚持以县(市、区)为主,按照尊重历史、公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认定信息准确无误。人员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程序:1.个人向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2.乡镇(街道)认定工作小组进行初审核实。初审结果在乡镇、村医原工作的村卫生室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审核。3.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再次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和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审核。4.县级审核结果在村医原工作的乡镇以及村卫生室再公示不少于2周。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及依据。5.县(市、区)退出村医生活补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乡两级审核公示均无异议的人员,核定发放补助名单;并经设区的市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小组汇总,将发放名单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1 | 卫生健康宣传品免费发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2 |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服务 | 《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社发〔2013〕227号):通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3 | 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行动服务 | 《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16〕258号)要求:开展健康教育公益广告的开发与播放,健康巡讲专家遴选,并组织健康巡讲活动,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继续开展健康素养、烟草流行以及中医素养监测,通过12320热线开展戒烟干预服务,开展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等多项服务工作,提高我省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4 |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大病救助 |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人口基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口组办〔2011〕2号)文件精神,对遇到意外情况或生重大疾病而造成困难的计生家庭,进行一次性2000-3000元的大病救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5 | 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助学成才 | 《关于人口基金项目经费预拨和捐赠单位发展公益基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口基金〔2016〕4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6 | 开展地方病与血吸虫病及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 1.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补助安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通知》(皖卫宣传〔2015〕28号):三、项目任务及要求(八)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1、地方病健康教育:在全省18个碘缺乏病防治健康教育项目县、7个饮水型氟中毒健康教育项目县和1个饮水型神中毒健康教育项目县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省和各项目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地方病防治机构具体负责实施。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7 | 中老年人健康教育服务 | 1.国卫宣传发〔2014〕15号《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和《安徽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5-2020年)》: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健康素养不仅是衡量卫生计生工作和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世界卫生组织倡导各国大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工作,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提供保障。我国健康素养从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三个维度提出居民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从2008年起,在全国开展健康素养监测,逐步建立起连续、稳定的健康素养监测系统。根据2012年监测结果,我国居民基本健康素养水平为8.80%,还处于较低水平。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倡导树立科学健康观,促进健康公平,营造健康文化,对于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8 | 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活动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第四条(四)款:各级政府要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以及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艾滋病专业防治协会等社会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 | 卫生院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39 | 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二)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三)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期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提供医学意见;(二)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以及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三)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四)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 卫生院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0 | 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在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政府应当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一)对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二)加强粪便管理,清除垃圾、污物;(三)加强自来水和其他饮用水的管理,保护饮用水源;(四)消除病媒昆虫、钉螺、鼠类及其他染疫动物;(五)加强易使传染病传播扩散活动的卫生管理;(六)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七)组织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染疫动物密切接触人群 | 卫生院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1 | 组织公民献血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二条 有工作单位的公民献血,由所在单位组织进行;无工作单位的公民献血,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进行。公民也可以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献血办公室登记献血,或直接在血站、血站所设的采血点献血。 | 卫生院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2 | 预防接种服务 | 1.《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8号)第八条: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工作。 | 卫生院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3 |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组织开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 卫生院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4 |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第三十五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5 | 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遗失、损坏补(换)发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收到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材料的,应当派人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6 | 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遗失、损坏补(换)发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六号)第四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收到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材料的,应当派人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7 |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 号):(二十五)加强宣传和科普教育。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各类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8 | 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 | 《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自2011年起,将每年的9月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49 | 消费者投诉受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0 | 消费警示信息发布 |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预警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三)宣传、普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1 |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 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第5号《关于做好2016年3月•15期间宣传活动的通知》。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2 |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补(换)发 | 1.《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十六条: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和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制度。登记和备案不得收取费用。2.《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市监食生[2020]2 号)第三十五条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补办申请;(二)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原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原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因遗失、损坏补发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编号不变,登记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3 |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消〔2016〕1号)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食品安全保障要求,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由相应的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协调、实施。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4 | 县诚信企业评选推荐 |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五)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分析,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诚信企业评选。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5 | 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服务 |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健全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6 | 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第十一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7 | 市场监管科技周宣传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质检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科〔2013〕392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科普工作方针政策,在质检系统内不断增强科普意识,充分发挥质检科技资源优势,将科普工作与质检业务工作有效结合,通过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积极向全社会普及科技知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宣传质检工作,充分展示科学权威、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质检工作的信心与信任,为持续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做出不懈努力,为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8 | 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开展好相关宣传活动。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59 | 知识产权有关知识宣传 | 《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皖政〔2016〕64号):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深入人心,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0 | 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 | 关于印发《安徽省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20号)第四条: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 市场监督管理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1 | 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2 | 注销户口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3 | 亲属关系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4 | 被拐儿童身份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5 |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6 | 非正常死亡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7 | 临时身份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8 | 无犯罪记录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69 | 提供死亡登记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0 | 新生儿重名查询 | 公安部14项便民利民措施(2012):对群众为新生儿取名的,派出所根据群众需要,免费提供本市、县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服务。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1 | 公民是否同一人的协助核查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一、(三)5、因公民个人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致使公民在有关部门或者单位的登记信息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登记信息不一致,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核查,公安部门根据职责提供必要协助。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2 | 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证明出具 | 公安部等12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以下情形办理:因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需核实新生儿未申报出生登记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公安部门核查;因申报户口登记时需核实当事人未在其他地方登记户口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因出国(境)定居需要办理无户籍公证的,由公证机构向公安部门核查。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3 | 居民身份证申办进度查询 | 便民利民,服务群众。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4 | 国外出生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七条 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入境)后,凭国(境)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经公证后的司法翻译件、父母及子女回国(境)使用的护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有效旅行证件,向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登记结束后,派出所需在出生证原件上加盖已入户章,并留存复印件。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5 | 签发居民户口簿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6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7 | 帮助联系开锁服务 | 《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17号):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公正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公民提出的帮助联系开锁服务的请求,要热情帮助,协调解决。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8 | 居民分、立户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二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79 | 国内出生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0 | 公民死亡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1 | 婴儿父母双方是现役军人的出生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内出生登记之二〕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新生婴儿可以在父母部队所在地或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2 | 购房迁移户口办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人民政府、业务机关有关规定。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3 | 离婚户口办理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七条 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4 | 户主变更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5 | 变更更正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更正公民身份号码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6 | 成年人变更姓名 | 第四十条 〔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7 |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 | 第四十条 〔姓名变更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一)学龄前儿童; (二)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三)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四)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8 | 增加曾用名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 〔增加曾用名〕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89 | 更正出生日期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五条 〔出生日期更正〕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与公民实际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经调查核实后可以更正出生日期。公民需提交本人或者监护人书面申请及公安机关认定能够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原始资料等证明材料,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0 | 性别变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1 | 户口非主项变更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四十八条 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2 | 应征入伍注销户口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人民武装部门出具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直接注销其户口,并通知其本人或者亲属。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3 | 退出现役户口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军人退伍、复员、转业的,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异地安置的需提供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被部队作退兵处理、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向原户口注销地申报恢复户口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4 | 提供在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注销户口证明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四十九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5 | 提供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注销户口证明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凭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注销户口;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6 | 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条 出国、出境公民除在国(境)外定居外,不注销户口。之前因私短期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凭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旅行证件,向出国(境)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7 | 港澳台华侨回国定居入户办理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一条 获准回内地定居的港澳居民,应当由本人持批准定居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8 | 批准入籍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和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入籍户口登记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四条 〔入籍户口登记〕批准入籍的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和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人,应当出具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的入籍批准书等证明文件、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等证件和证明材料,使用汉字书写或者译写的姓名,到就业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199 | 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假释人员恢复户口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0 | 撤销死亡判决恢复户口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15年修订版)》第五十六条 公民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被注销户口,重新出现的,本人或者申报义务人可以持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申报恢复户口。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1 | 自主选择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服务 | 1.《关于在全省开通居民身份证速递到户服务的通知》(皖公治安〔2009〕396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正式开通居民身份证速递直投到户服务。2.《关于深化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知》(皖公治安〔2014〕25号):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以让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为工作目的,对急需用证的群众,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开展居民身份证邮政速递送达到户付费业务。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2 | 假报、错报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办理的迁移、补录等户口删除后恢复办理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条 〔删除违规户口〕因当事人假报、错报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办理的迁移、补录等户口,凭相关证明材料,经民警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作出注销处理决定。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注销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予以恢复户口。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3 | 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 1.《安徽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第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建立110接处警工作宣传机制,引导和规范群众的报警、求助、投诉行为,并于每年1月10日组织开展“110宣传日”活动。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4 | “六一”打拐日宣传 | 《关于“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开展反拐宣传活动的通知》(皖公刑侦〔2016〕517号):全文。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5 | “反电诈”宣传 | 《关于启用新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并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皖公刑侦〔2016〕211号):全文。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6 | 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 |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典型案例解析等形式向社会进行法治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公民旁听司法活动、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7 | 法律援助申请代办 |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8 | 刑事代理援助 |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09 | 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 《法律援助条例》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0 | 组织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鼓励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学生等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和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公益活动。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1 | 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 《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七条:每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开展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2 | 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 省人大内司工委、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的意见》(皖人常字内司[2009]2号)精神,市人大内司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每年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3 |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 《安徽省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试行)》第六条: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开展与本机关业务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安徽省“法律进乡村”工作制度(试行)》第五条:建立以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为骨干力量的法制宣传队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的作用。《安徽省“法律进社区”工作制度(试行)》第六条: 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及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特别是残疾人、生活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4 | 农村电影放映服务 | 《安徽省农村电影放映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 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由各级电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文化站积极配合,放映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5 | 平价商店(惠民菜篮子活动)组织实施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十八)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进出口、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六、保障措施(二十五)兜住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6 | 节能宣传教育 | 1.根据国务院第六次办公会议的精神,从1991年起,国家每年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7 | 开具学生在读证明 | 1.《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2011)012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员负责做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等系统安全工作,并按有关法规做好学籍信息保密工作,核查学生开具证明用途,核查学生在籍情况,为在籍在校的学生免费开具学生在读证明。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8 | 举办各类科普教育展览、讲座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科学技术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编办〔2009〕53号):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攻关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指导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的有关工作。2.《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6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101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开展科技活动周活动。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19 | 古树名木保护政策宣传服务 |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和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认定、保护、抢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0 |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推广与培训 |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保护意识,鼓励和促进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古树名木保护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提高古树名木的保护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古树名木保护级别,安排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资源调查、认定、保护、抢救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护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养护,并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1 | 林业科技推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第二十四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2 | 林业新品种引进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3 | 开展防沙治沙宣传教育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九条: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沙治沙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沙治沙意识,提高公民防沙治沙的能力。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4 | 治沙技术指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推广单位,应当为土地使用权人和承包经营权人的治沙活动提供技术指导。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5 | 野生动物危害预防和控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6 | 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采伐的自有零星木材证明出具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2017年7月31日修改)第十七条:运输木材应当持有起运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木材运输证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经营、销售木材的,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二)再次运输的,凭原木材运输证或者木材交易合法证明等办理;(三)农村居民销售其在自留地和房前屋后采伐的自有零星木材,凭村民委员会证明免费办理;(四)依法没收的木材需要运输的,凭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司法机关的证明办理。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7 | 林业普法宣传 | 《1.《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9号)第六条 林业工作站承担政策宣传、资源管理、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具体职责是: (一)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8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 将城乡“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六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29 | 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新闻媒体、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等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活动。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0 | 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认定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第十六条: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申请低保的,其获得低保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1 |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认定 | 《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16〕185号)第十五条:“生活困难、单独立户(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可按照单人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的,其获得低保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制定。”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2 | 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一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2.《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残联发〔2012〕7号):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 (六)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3.《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皖残联〔2013〕55号):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文化服务(六)深入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一年一度的“残疾人文化周”是开展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有效载体。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3 | 听障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4 | 智障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5 | 孤独症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6 | 脑瘫儿童康复技术服务申请及转介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7 | 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 | 《关于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四) 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县乡两级综治中心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或婚姻家庭纠纷专门调处窗口, 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场所; 村(社区) 综治中心, 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室, 并与警务室(站)、相关调解组织工作实现衔接, 及时发现、处置婚姻家庭纠纷。 | 党政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8 | 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有关内容。2.中国科协等单位《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20〕14号)全文。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39 | 爱心圆梦助学活动 | 《关于上报“栋梁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受助学生名单的通知》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圆梦大学,切实服务弱势青少年群体,推动和谐宣城建设,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团市委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栋梁工程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0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4号)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1 | 居民户口簿补(换)发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字〔2021〕20号) 第九十八条 〔居民户口簿补(换)发〕公民遗失或损坏居民户口簿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补(换)发: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一)〔家庭户居民户口簿〕家庭户居民户口簿遗失或损坏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证件遗失或补(换)发。户主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户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户主书面委托书、户主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机关申报。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机关;换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后,原居民户口簿应当由公安机关收回。对立为一户的家庭,因家庭纠纷,户内成员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可凭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 |||||
(二)〔集体户居民户口簿〕集体户成员依申请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领仅含有首页和其本人及同户直系亲属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居民户口簿遗失或损坏的,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申报证件遗失或补(换)发。 | |||||
242 | 户口迁移证补(换)发 |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2021版》第九十九条 〔迁移证件遗失、损坏、超期〕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损坏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持证人可以向签发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补发的迁移证件,需在备注栏注明“丢失补发”字样。已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不予签发。 | |||||
243 | 居住证补(换)发 |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 派出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4 | 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 | 《关于举办“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公刑〔2015〕4088号):经国务委员、国务院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部长郭声琨批准,定于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举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宣传周”活动。 |
派出所 | 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5 | 被收养人员的户口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 派出所 | 即办 | |
246 | 经济犯罪预警信息发布 | 《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公安经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皖公经侦〔2016〕214号) 第5项:市经侦支队以市公安局名义向有关部门发布风险预警通报。 |
派出所 | 即办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7 | 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第七条:营造禁毒浓厚氛围。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充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七条:强化重点时段集中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媒介或舆论阵地的作用,以每年“禁毒集中宣传月”为重点,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并组织部署禁毒集中性宣传活动。 | 派出所 | 每年的6月份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8 | 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八、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十一)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充分发挥主管部门、汽车企业、行业协会、社区、学校和单位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 交警中队 | 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49 |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第八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支持、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
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4号)第三条:对于监护侵害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在工作中发现以及单位、个人举报的监护侵害行为,情况紧急时将未成年人带离监护人。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包括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第十二条:对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需要医疗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先行送医救治,同时通知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照料,或者通知当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后续救助工作。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医疗救治费用。其他亲属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垫付医疗救治费用的,有权向监护人追偿。 | |||||
250 | 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材料核实转报 | 《安徽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皖政办<2018>6号),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范围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统筹用于照料护理支出。补贴形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1 | 经济困难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查 |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2)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 | 属地学校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国务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知识问答》:一、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程序如下:1.学生凭有效证件(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凭学校证明)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助学贷款申请表。2.首次申请贷款需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件、申请表一同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3.当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发给学生助学贷款合同和借款回执单。4.学生领取回执单交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借款信息。5.国开行审核助学借款合同信息后,于十一月中旬统一发放全省借款资金。 | |||||
252 | 重点优抚对象精神抚慰服务 |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 第 413 号)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宣城市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宣城市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普惠加优待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民优〔2016〕64号)第五十条规定:各地人民政府应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精神抚慰工作,具体为:(一)为军烈属家庭悬挂“光荣牌”;(二)定期走访慰问;(三)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到光荣院轮流疗养;(四)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座谈会、巡回医疗服务等活动。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3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七十九条:……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垫付的工伤医疗费可通过与经办机构签订代发协议的商业银行进行支付;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与工伤协议机构网上审核后结算支付。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4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二)按照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五)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国家规定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5 | 求职信息登记 | 《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收集、整理和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二)进行劳动就业方面的政策、法律咨询; (三)办理择业求职和招用人员登记,介绍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6 | 家政服务技能培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等主体依法开展职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根据职业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职业培训可以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以及企业、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办学能力、社会需求,依法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7 | 就业招聘主题招聘会信息咨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就业。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8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咨询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6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59 | 公用路灯建设和维护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四条 公用路灯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交付电费,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代为有偿设计、施工和维护管理。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0 | 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改造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四条;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2月14日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公布 根据2016年1月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二十二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1 | 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 |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兽医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办〔2018〕148号):在现有农村老兽医工龄月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每一年工龄补助每月增加 6元,从20元/月提高到26元/月。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2 | 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补助认定材料转报 | 《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为农村老拖拉机手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皖农办〔2014〕97号):现为安徽省户籍、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之前,曾经受聘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拖拉机手岗位后再没有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老拖拉机手,达到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补助标准按工龄计算,每个工龄每月补助20元。《省农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农办〔2018〕147号):在现有农村老拖拉机手工龄月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即每个工龄补助每月增加6元,从20元/月提高到26元/月。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3 | 农机安全宣传教育 | 1.《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4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融资担保)合同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再流转土地经营权以及承包方、受让方利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应当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五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和辖区内有农村土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承担。第十二条第一款:承包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和承包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发包方在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5 | 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新成长劳动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 1.《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第三条第(二)项: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实施资金补助。 2.《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3.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4.《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2号)第四条第十三项: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5.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29号)。 6.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帮扶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0号)。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6 | 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宣传 | 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7 |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水行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管理,根据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农村集中居民点设置专门设施,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置垃圾等固体废物,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8 |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废弃物综合利用 |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水行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管理,根据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保障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农村集中居民点设置专门设施,集中收集、清运和处置垃圾等固体废物,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广应用沼气等清洁能源,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69 | 协助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五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0 |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申报 | 《安徽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项目申报材料补助对象向所在镇镇提交申请报告,建制镇政府审核后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申报,应报送以下书面材料:1、补助对象基本情况、水利项目投资计划、出资(含投劳折资)协议书及出资方签名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用水者协会)须同时报送组织章程;2、项目建设方案。所有项目均须报送经镇镇水利站(或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查后的项目建设方案;3、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项目申报表;4、农民“一事一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原始材料复印件。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1 | 水利科技下乡(基层)服务 | 1.《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水规计﹝2016﹞52号):将水利科技推广到田间地头、生产一线。 2.《关于印发﹤省水利厅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水规计函﹝2019﹞582号):组织开展科技人员下乡(基层)活动,实施水利科技扶贫、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2 | 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活动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办政法〔2016〕136号)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中第八条:持续开展水利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水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大力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成效。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3 | 开展节水抗旱知识宣传 | 《抗旱条例》(2009年2月通过)第四十二条:“干旱灾害发生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力量,向村民、居民宣传节水抗旱知识,协助做好抗旱措施的落实工作。” | 农业农村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4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活动 | 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试行)》:文化馆应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培训基层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和推广。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5 | 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进校园活动 |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文明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党政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6 | 开展文艺演出进乡村活动 | 1.《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5〕4号):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 2.《关于印发2016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6〕1号):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专业院团、民营院团的专业化演出,每年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 3.《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皖文财〔2015〕56号):确保为全省15539个行政村每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演出。(每村文化活动补助资金4400元,其中:中央1200元、省1720元、市县1480元) |
生态文旅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7 | 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服务 | 1.《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实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 2.《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第一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8 | 孕环检服务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育龄夫妻,其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费用,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由财政承担。 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和环情监测、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79 | 孕前优生检查 |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的通知》人口科技〔2013〕21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0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和补办 | 1.《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十九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2.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系统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人口委〔2014〕18号):因证件遗失、损毁的原因需补发新证的,需要由村、镇两级出具证明,经原发证(审批)单位审核后,给予补发。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1 |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七条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2 | 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3 | 计划生育临床医疗服务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4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格申办与发放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5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紧急慰籍 | 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3〕4号):请各县区根据《2023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实施计划表》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紧急慰藉项目的实施,即对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6 | 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活动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七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对上级转办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 (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7 | 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
288 | 防汛、抗旱预警信息发布 |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十一条: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应急指挥中心......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89 | 开展应急科普工作 | 1.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皖政办秘〔2021〕121号)、市政府办公室《池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池政办秘〔2022〕35号)》: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提升平战结合应急科普能力。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推动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0 | 洪涝灾害后的救灾减灾服务 |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分配、管理并监督使用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2.《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95号)第二十七条:政府提供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政府捐赠的无指定意向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调拨、分配、组织发放。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政府捐赠的有指定意向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由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捐赠人的意向分配、组织发放。 3.《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第四条(十五)救灾和物资保障处: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1 |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活动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组织编制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2 | 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 1.《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2018〕101号):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3 | 县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 1.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皖政〔2021〕16号)“共建长三角消费者满意软平台,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12315互联网平台功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安徽省评比表彰办《安徽省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目录(省级工作部门)》“91 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街区、行业协会商会、乡村、县(市、区)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3.《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消联办发〔2022〕2号)“二、活动名称 安徽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三、创建主体放心消费创建分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协会(商会)创建、放心消费示范乡村创建和放心消费示范县(市、区,含功能区,下同)创建等五类,创建主体分别是市场主体、行业组织、街区管理机构、乡村和县(市、区)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 建议在该事项备注中注明“各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否列入以及实施部门)根据各地人社部门审批情况进行编制。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4 | 种苗造林补助费的受委托发放及公示 | 《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集中采购种苗的,退耕还林验收合格后,种苗采购单位应当与退耕还林者结算种苗造林补助费。 第四十六条 实施退耕还林的乡(镇)、村应当建立退耕还林公示制度,将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和粮食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 |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5 |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 《森林防火条例》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6 | 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八条 每年5月30日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2.《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批复》(国函〔2016〕194号):“中国科协、科技部:你们《关于建议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请示》(科协发组字〔2016〕85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30日设立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具体工作由你们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7 | 残疾儿童康复补助申请受理初审 | 《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宣政〔2018〕60号)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8 | 困难精神病人医药费补助申请受理初审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这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299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 | 1.《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12〕222号):2011年-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 2.《安徽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皖政〔2011〕88号):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加强省、市、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站)建设,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到家庭。制定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基本配置目录,继续对贫困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政府补贴。 3.《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发〔2016〕27号):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到2020年,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00 | 第二代残疾人证申请受理 | 《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证发放与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皖残联[2018]71号)第10条、11条。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01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受理并初审服务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补贴精准性。3、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02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受理并初审服务 |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国务院决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标准: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7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月6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残疾人困难程度制定分档补贴标准,提高补贴精准性。3、鼓励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补贴标准。 |
社会事务办公室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03 | 法律咨询援助 |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
304 | 为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出具经济状况证明 |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一)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材料。 | 综合执法大队 | 1-15个工作日 | 中溪镇纪委0563-2205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