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405-00038 组配分类 校园安全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4-05-14 15:58
发布文号 教基装〔2024〕6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 通知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服务供应方遴选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食堂的规范管理,规范服务采购行为,健全食堂服务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学生在校(园)就餐的安全、营养、价格公道,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

关于印发宁国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服务供应方遴选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食堂的规范管理,规范服务采购行为,健全食堂服务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学生在校(园)就餐的安全、营养、价格公道,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堂工作原则,规范食堂服务供应方遴选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

三.落实责任机制

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食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责任主体,细化各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抓住关键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明确食堂加工服务和食品原料配送服务的工作标准,重点加强对服务标准制定、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的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责权统一、 上下贯通的责任落实机制。

四、规范招标及合同签订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招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皖财购〔2022〕694号),按照《宁国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审批权限》《宁国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及货物和服务项目交易操作规程》的规章要求,确定服务供应方招标流程。采购单位应在确定供应方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供应方规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采购单位应认真核实主要条款,依法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

五、加强审计监督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7号),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健全整改责任制,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大对涉及食堂建设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经费使用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服务标准制定、供应方确定、工作绩效考核、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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