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2997416C/202405-00022 | 组配分类 | 监督途径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烟草专卖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16:1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监督途径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烟草专卖局 | 主题导航 | 其他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执法结果、救济途径 | 内容概述 | 一、监督、投诉举报:0563--4011778二、执法结果网站即时公示、发放告知书。 |
一、监督、投诉举报:0563--4011778
二、执法结果
网站即时公示、发放告知书。
三、救济途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四十一条在15日内直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起诉。